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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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城市化建設的進程,一座座高樓大廈拔地而起。高聳入雲的建築物算是人類的一項偉大的發明物,它雖然造福了人類,但是與此同時也給人們帶來安全隱患,尤其是發生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時候。所以對於建築工程的質量國家是嚴格把關的,但是如果發生建築工程質量事故我們該如何處理?接下來請隨本站來仔細瞭解一下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什麼樣的?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怎麼樣的

(1)工程質量事故,是指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了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設備的現象。

(2)出現了工程質量事故後,施工單位必須根據事故情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保證安全。

(3)總監理工程師以《工程質量事故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施工單位,立即要求其停止發生質量事故工序及與之相關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達不到設計標準、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設備。

(4)施工單位接到《工程質量事故通知單》後,儘快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寫出調查報告,報監理單位與工程部。監理單位和甲方代表應參與質量事故調查。

(5)總監理工程師根據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及時組織事故原因分析會,除工程部、設計、施工單位外,還應請設計部、財務部、監審部相關人員參加。分析會要查明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責任方必須承擔因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在質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礎上,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報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後報工程部。工程部簽署意見並經設計部、財務部、監審部會籤後,報設計單位。

(7)總監理工程師指令施工單位按經批准的處理方案對質量事故進行處理。

(8)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並寫出《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9)財務部應及時將工程造價的調整情況報告指揮部領導。

二、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原則

一般處理原則是:正確確定事故性質,是表面性還是實質性、是結構性還是一般性、是迫切性還是可緩性;正確確定處理範圍,除直接發生部位,還應檢查處理事故相鄰影響作用範圍的結構部位或構件。

處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建築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原則。

(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類型

1、修補處理

2、返工處理

3、不做處理

通常不用專門處理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不影響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質量問題,經過後續工序可以彌補。

(3)經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合格。

(4)出現的質量問題,經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

如上所述,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一般可以總結為作出事故報告、分析事故原因、總結報告、作出處理方案這幾個步驟。每一項建築工程都是一個偉大的項目,其質量如果不過關,那麼那將是後患無窮。所以對於建築工程質量一定要嚴格把關,一旦發生建築工程質量事故一定要冷靜對待及時作出補救措施。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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