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分包的工程質量責任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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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築施工過程中,承包工程的單位可能會將其中一些專業的項目再分包給其他公司施工,這種方式就稱為勞務分包。勞務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才可以保障工程質量。那麼在與勞務分包有關的項目中,工程質量責任應怎麼劃分呢,下面本站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勞務分包的工程質量責任劃分情況。
勞務分包的工程質量責任劃分
一、工區質量職責
制定質量管理方針、目標、質量保證措施、質量管理規章制度、質量技術措施等質量管理文件及要求。
(1)工區對分包隊伍執行嚴格的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工區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保證竣工文件真實、完整。
(3)組織召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及工程質量處於良性運轉和可控狀態。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程質量檢查和評比活動,促進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機制,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嚴格獎懲制度,有效調動各經理部創優積極性。
二、分包隊伍質量職責
(1)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健全機構,配齊人員,完善管理機制和質量責任制。
(2)嚴格執行工區制定質量管理方針、目標、質量保證措施、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等質量管理文件及要求。
(3) 分包隊伍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分包隊伍應積極配合工區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保證竣工文件真實、完整。
積極參加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會議,執行工區會議決策,確保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及工程質量處於良性運轉和可控狀態。
接受工區及上級管理單位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工程質量檢查和評比活動,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5)在竣工驗收時,分包隊伍應履行工程保修義務,按合同要求對施工質量負責。
(6)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後,分包隊伍必須按規定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負責配合調查和處理質量事故,落實處理方案。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首先工區應對勞務分包隊伍進行培訓再上崗,如果發現有些不符合施工資質的人員,應拒絕其上崗操作。同時,分包隊伍自身也應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制度,確保施工質量。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