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程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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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是必須要得到監管的,因為建築質量的安全不僅僅關係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不過關的話,還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這樣的後果是很難承受的,對於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維修工程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規定的?

維修工程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規定的?

維修工程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規定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承諾,應當由承包單位以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這一書面形式來體現。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是一項保修合同,是承包合同所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延續,也是施工單位對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法律文本。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幾十元、數百元的商品,生產供應廠商往往都須出具質趕保修書,而建設工程造價動輒幾十萬元、數百萬元、數億元甚至更多,如果沒有保修的書面約定,那麼對投資人和用户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的市場經濟準則。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應當嫩法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資料時,向建設單位出具工程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保修書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建築工程質量等同於工程項目質量。工程項目質量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的質量是有一個保修期限的,就像產品投入市場中使用一樣,是有一個保修期的,在這個保修期間,有關的單位要承擔起保修的責任,關於維修工程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規定的小編已經告訴大家了,大家如果不怎麼了解的話還可以登陸本站網站獲得相關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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