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工程發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建築單位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依靠市場上各種工程的承包和修建,所以這部分單位其實都特別關注項目工程的發包,發包跟承包是市場上的建築領域良性發展的最關鍵的組成部分之一,並且對於業界人士來説,其實對於工程包包的那些常見的方式也早就已經非常瞭解了。如果是屬於這一領域內的新人的話,可以跟隨小編的腳步來了解一下在我國工程發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在我國工程發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在我國工程發包方式主要有哪些?

常見的工程發包方式有以下三種:

1、工程總包的方式

發包人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發包給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作為施工的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具備施工總承包的資質。

總承包單位在承包工程後,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務。其可以視工程的需要,並經過發包人同意後,再委託其他施工單位作為分包單位配合施工。

2、工程總承包管理方式

發包人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或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作為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在該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管理下,發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單位發包。

一般情況下,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不參與具體工程的施工,具體的工程項目需要再進行分包的發包工作,把具體的施工任務發包給分包商來完成。如果,總承包管理單位也想承包部分工程,可以向其發包部分工程,但其必須通過競標取得。

3、平行發包(分別發包)方式

發包人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分解(設立為不同的標段),將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二、工程承發包雙方簽署合同應該注意什麼?

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條款的審查

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儘量採用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或國際通用的FIDIC條款作為合同文本的依據,主要解決如下問題:

(1)內容齊全、條款完整、不能漏項,對合同規定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可能情況都要作預測、説明,以防日後爭執。

(2)定義清楚、準確,雙方工程責任界限明確,不能含糊不清。

(3)合同條款應體現雙方平等互利,即責任和權利、工程和報酬之間的平衡。

2、合同風險的分析和對策

通過對合同文本的審查,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合同的風險分析,並採取相應的對策。由於承包工程的特點和建築市場的激烈競爭,承包工程過程中風險極大,範圍很廣,常見的風險有三類:業主資信的風險,外界環境的風險,工程的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

工程上的許多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對那些影響到一個地區或整個社會利益的,無論是業主還是施工單位都應以符合國家和社會利益為前提,不能互相推諉,要責無旁貸,合同中應體現出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措施的具體條款。此外,如何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承包商合同談判的重點。

我國的工程採用的發包方式是包括總包、承包以及平行發包這三種比較常見的。這三種不同的發包方式,在具體操作跟合作的過程當中的實施細節都是不一樣的,就比如説工程總承包,一般都是通過幾個承包公司互相競標而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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