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施工合同備案誰辦理
一、一般施工合同備案誰辦理
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備案提交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二、承包合同的劃分
(1)分項工程承包合同:發包人將總的工程項目分為若干部分,發包人分別與若干承包人簽訂合同,由他們分別承包一部分項目,每個承包人只對自己承包的項目負責,整個工程項目的協調工作由發包人負責。
(2)“交鑰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負責項目從勘察、設計一直到正式生產的全過程的全部承包,並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正式生產,在產品的產量、質量等指標達到合同規定標準後,將建成的項目移交給發包人。
(3)“半交鑰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負責項目從勘察一直到竣工後試車正常運轉符合合同規定標準,即可將項目移交給發包人。它與“交鑰匙”工程承包合同的主工區別是不負責一段時間的正式生產。
(4)“產品到手”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不僅負責項目從勘察一直到正式生產,還必須在正常生產後的一定時間(一般分為二、三年)內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設備維修等,確保產品符合合同規定標準。
施工合同有很多區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您需要辦理什麼類型的施工合同。但施工合同的備案是一致的,需要建設單位辦理備案。對分包公司也有一定的規制作用,合同備案對分包也有保障,一定對職工更有利,如果沒有合同備案如果是這樣,名農的收入是有保障的。因此,建設單位仍應對施工合同進行處理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