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根本違約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5.13K

一、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根本違約發生後怎麼辦?

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根本違約後怎麼辦?

工程施工一方根本違約後,實際履行或中止履行對於守約方已毫無意義,所以守約方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損害賠償、宣告解除合同、承擔利息等。

由於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當事人違約行為的具體情況很複雜,因此,判斷當事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是否過高,不可能有一個統一而具體的客觀標準。在審判實踐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進行綜合審查判定:

1、違約金數額與當事人的實際損失之間的比例;

2、違約金數額與合同總價款、當事人未履行價款之間的比例;

3、當事人違約的原因及過錯大小;

4、違約金數額與違約方所獲得的合同利潤之間的比例;

5、違約的時間長短。

二、工程施工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施工合同雙方乙方為承包人,另一方為發包人,施工合同的違約責任主要是合同雙方的責任:

1、承包人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的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2、發包人的責任

(1)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的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2)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人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5)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的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綜上所述,工程施工過程複雜,合同履行時間長,可能會發生一方根本違約的情況。合同根本違約發生後,就不能繼續履行,這種情況守約方可以主張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並且施工合同違約方還需要支付一筆違約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