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賠證據有何基本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施工索賠證據有何基本要求
1.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
2.證據的種類。工程索賠審查的證據有:
(1)工地(地盤)會議記錄和有關工程的來往信件;
(2)各種施工進度表,包括髮包人代表和分包編制的進度表;
(3)施工備忘錄(日記),在施工中發生影響工期和索賠有關的事項,都要及時做好記錄。按年月日順序號存檔,以便查找;
(4)做好建築師和工程師的口頭指示記錄,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建築師予以承認。將他們的書面指示按年月日順序編號存檔;
(5)工程照片需有專人管理:照片都應標明拍攝的日期,最好購買帶有日期的相機。將照片按工程進度整理編排;
(6)收集、記錄每天的氣象報告和實際氣候情況;
(7)整理保存工人和僱員的工資與薪金單據、材料物資購買單據,按年月日排序。
特別注意:上述證據材料,如條件允許,需要及時要求相關的負責人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第三十六條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以按(規定)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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