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補貼2021四川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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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由於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故而各地的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也是存在很大差異的。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在企業單位上班的職工都可以得到補貼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面就來一起了解下高温補貼2018

高温補貼2021四川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決定對高温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温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温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我廳,我廳會同安監、衞計、工會等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温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温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調整後的高温津貼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制定高温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241號)同時廢止。

5、清涼飲料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在露天工作或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免費為其提供衞生的清涼飲料,費用不應從工資中扣除,更不能摺合現金衝抵高温津貼。

6、哪些人羣可領高温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

①從事露天崗位工作

②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二、用人單位不發高温津貼怎麼辦

如果勞動者高温津貼方面的權益受損害,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正式工、臨時工應一視同仁,不能搞“雙重標準”。

我們可以看出,成都的高温費是高於其他地方的,這也是四川其他地區的居民想將户口遷到成都的理由。在高於35攝氏度環境下工作的職工都是可以得到高温補貼的且無論崗位高低,不管是否是臨時工,補貼費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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