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隨着夏季的到來,我國各地都已經開始落實高温費的發放,且不同的地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高温費的發放標準也是存在差異的。由於很多在河南省工作的勞動者對於高温費的發放標準不甚明晰,故而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了2020年河南省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的相關規定。

2021年河南省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2020年河南高温費發放標準

根據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從事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和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環境作業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給每人每月發放高温補貼。對於高温補貼的發放,河南省執行標準是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勞動者已經依法享受高温作業崗位津貼的除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

此外,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温的標準,則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部門發佈的為準。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温補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然而,根據目前物價的飛速上漲,河南是否能提高高温補貼標準?對此,河南省人力資源保障廳表示,河南今年還沒有新標準出台。

二、高温費的概念

高温費,又稱高温津貼,主要指在高温作業以及高温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高温津貼(崗位津貼的一種)。

高温費的提法無疑符合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也越來越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的關注。作為勞動者來説,在具體從事高温作業以及高温天氣工作期間,理應享受到高温費這種特殊崗位津貼,而作為用人單位來説,正常支付從事高温作業以及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高温費,不僅是依法履行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關於提供勞動安全、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的義務,同時也體現出用人單位在用工方面的企業文化以及人性化管理。

我們可以看出,在高温環境下工作的職員,都是可以在受領時間範圍內領取都高温費的,目前,河南省的高温費發放標準依舊在調整過程中,還沒有正式頒發,這對維護勞動者的權益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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