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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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國家明確制定的有勞動能力鑑定的收費標準,因此各省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針對工傷鑑定申請收費的時候,收費標準都不會和國家制定的標準有較大出入的。醫療終結完畢以後,如果有需要進行工傷鑑定的話,可以結合小編的資料來了解一下,工傷鑑定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工傷鑑定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一)收費依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收費標準的通知》。

(二)收費對象: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三)收費主體:市勞動局。

(四)收費標準:

1、自治區鑑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級鑑定每人每次 250元

3、縣(市)級鑑定每人每次 200元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4、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鑑定的機構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職工傷亡事故、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地區勞動鑑定工作的規章制度;

(3)對全省各級勞動鑑定組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處理全省各地、市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下級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實行地(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對於因工因病致殘退休的職工,進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和審批;

(5)處理各縣(縣級市)或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是國家制定的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收費標準的通知。其中也就是我國自治區在進行工傷鑑定的時候,收費標準較高一些,為每次300元。其他像縣市級地區的工傷鑑定,每次也就是在200元左右,工傷鑑定的收費都不會太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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