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九級傷參能否辦殘疾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工傷鑑定九級傷參能否辦殘疾證?

工傷鑑定九級傷參能否辦殘疾證?

《殘疾證》不是通過工傷鑑定來辦理的,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由殘疾人自願申領,殘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殘聯提出申請,殘聯委託專門醫療機構按《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評定。工傷職工申請辦理殘疾證,必須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殘疾評定標準為國務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以下簡稱“殘疾標準”)。殘疾人證發放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市、縣兩級管理髮放制度。申請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申請人户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辦理。凡是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殘疾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4張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醫院相關病歷證明到街道殘聯進行申請。

2、街道專職委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標準》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對不符合評殘標準者,告知原因終止辦理。對符合評殘標準者,如實填寫《殘疾人基礎信息採集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並在表格相應處貼好照片,加蓋殘聯公章。同時申請人留下聯繫電話,等縣殘聯決定具體的評殘日期後,由專職委員及時通知申請人蔘加評殘。

3、申領人接到評殘通知後,持填寫好的《殘疾人基礎信息採集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和醫院相關病歷證明到縣殘聯按殘疾類別排隊,等候相應的醫生對殘疾等級進行醫學評定。

4、評殘醫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標準》對申請人進行殘疾等級評定,對達到《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的殘疾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上做好相關記錄,對不符合標準者,予以退回。

5、縣殘聯根據醫生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彙總,並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基礎信息數據庫。對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並報市殘聯審核批准。對於不符合殘疾標準或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6、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殘疾標準的予以批准,並在批准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市殘聯審核批准後的殘疾人證,由縣殘聯發送各鎮、街道殘聯,由各鎮、街道專職委員通知申領人前來領取殘疾證。

隨着我國的不斷髮展,國家對於特殊人羣的保護措施在不斷的完善。對於很多身體殘疾的人士來説很多事務都不是很方便,因此需要社會的集體照顧才能保障殘疾人士的正常生活,如果殘疾了就可以辦理殘疾證,持證之後就可以得到很多的便利以及福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