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倆腳沒取剛板能做工傷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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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倆腳沒取剛板能做工傷鑑定嗎?

工傷倆腳沒取剛板能做工傷鑑定嗎 ,由於鋼板沒有取出之前,不能預料取出以後的狀態,不符合工傷鑑定條件,不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應當在傷情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進行,公司應當在事故發生一個月以內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

不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骨折鋼板內固定的,鋼板沒有取出之前,因為對取出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屬於傷情相對穩定狀態,不符合鑑定條件,不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一、未取出鋼板時,如果病情已穩定,可以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這就是工傷倆腳沒取剛板能做工傷鑑定嗎的額解答

遭受事故傷害即可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以及發生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和提起民事訴訟救濟的前提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2、勞動、聘用合同文本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把原件提交人社局審驗。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綜上所述,工傷倆腳沒取剛板能做工傷鑑定嗎,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沒有申請的,受傷職工應當在一年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自己不能申請,可以委託他人到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申請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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