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一、工傷在韓國叫“產災”

韓國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勞動者因工作受傷或因工作引起的疾病導致受傷、殘疾、死亡的時候,均視為業務上災害(產災,即工傷)。但人身災害和業務並沒有因果關係(或無法證明有因果關係)的話不被承認為產災。(《產業災害補償保險法》第37條第1項)所以,是不是屬於產災要看受傷或死亡適否跟工作有關。

韓國《勤勞基準法》強制性要求工作單位必須給勞動者加入產災保險,因此任何勞動者不管其工種、身份、簽證都可以在遇到產災時得到保險的理賠。甚至連沒有簽證的非法居留者、老闆故意沒辦理產災保險的情況下,也可以得到產災保險的理賠。(《產業災害補償保險法》)

由於產災保險的補償金額是基於平均工資標準計算的,所以實際得到的理賠金並不是勞動者實際受到的損失金額。(《產業災害補償保險法》第36條第3項到第8項)因此勞動者遇到產災時,先申請產災補償,若得到的產災補償與民事上的損害賠償額有差距的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到更多的賠償。

申請產災保險的管轄單位是“勤勞福祉公團”。勞動者遇到產災後,聯繫勤勞福祉公團辦理理賠程序即可。原則上工作單位負責人應當協助勞動者申請產災,但現實中有些老闆並沒有給勞動者加入強制性的產災保險。所以他們害怕受到法律的處罰,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產災保險,而是用“私了”的方式解決。此時,勞動者沒有必要理會老闆的要求,直接去勤勞福祉公團辦理產災理賠才能得到更多的補償。

韓國工傷保險實行差別費率。對全國所有行業按照作業危險程序及事故率劃分為67類。最低費率為4‰,最高費率286‰。平均費率為19.4‰。費率每年調整一次,工傷保險費全部由僱主繳納,僱員不繳費

二、工傷保險待遇包括:

1、傷殘待遇。根據醫院所確定的傷殘等級發給,傷殘等級分為14級。其中傷殘程度為1至7級的按月發給傷殘補償年金。相當於受傷前本人3個月平均工資的90.1%~3.3%,即相當於1年發給329至138天的日工資。另外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償金,標準為1474至616天的平均日工資;其中8至14級的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償金,標準為495至55天的平均日工資。

2、傷殘補償年金。若治療兩年後被解僱,按l~3級傷殘補償年金標準給予傷殘補償年金。

3、特別費用。由於僱主故意行為造成死亡,受害人有權根據民法訴訟賠償,由僱主支付1000天的工資。

4、工傷醫療。在工傷醫院或指定醫院治療,醫療費l00%報銷,停工治療期間發給相當於平均工資70%的停工補貼。

5、遺屬待遇。遺屬指死者供養的下列親屬:年滿60歲的妻子或3級以上殘廢的丈夫,以及父母、祖父母、未滿18歲或殘疾子女、孫子女,未滿18歲或60歲以上的兄弟姐妹。遺屬補償年金按月發給,1名供養遺屬為工資的52%,每增加1人加發5%,最高限定為4人。另外,發給一次性遺屬撫卹金,為1300天死者亡前3個月平均日工資,按上述順序發給最前所列遺屬。

6、喪葬費。發給120天平均日工資。

只要大家仔細閲讀上述文字,就應該對韓國工傷鑑定標準有了清晰的瞭解。韓國工傷待遇主要包括六個方面。包括傷殘待遇、遺屬待遇等方面。如果您在韓國遇到了工傷事故,建議您到勤勞福祉公團進行申請,工團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為您解答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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