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還有治療費、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安裝輔助器械費用。因工緻殘被評定為傷殘等級的,一至四級傷殘還能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五至十級傷殘,在勞動關係解除後,還能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羅浩律師建議:用人單位應足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如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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