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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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

勞動者若是與用人單位存在着勞動關係,發生工傷後需要去進行工傷鑑定,工傷鑑定後才會有工傷賠償。絕大多數勞動者在進行工傷鑑定後會擔心,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工傷鑑定的時間期限又是多久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資料,可以往下接着看看。

一、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

根據法律規定,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同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從事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提供虛假鑑定意見的

2、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

3、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三、工傷鑑定的時間期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根據以上的這些信息,大家知道了對是否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的這個疑問有一定的瞭解。工傷鑑定的機構是會有相關的法律監督的,若是作假,會收到法律上的懲罰,所以一般是不會作假的。工傷鑑定的期限也是根據不同的情況做處理。工傷鑑定的前提是存在勞動關係。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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