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工傷鑑定委員會是否可以進行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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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傷鑑定委員會是否可以進行工傷鑑定?

在當代這個社會,很多人在工作時間發生了一些傷害,這種傷害可能會影響以後的生活、工作,並且需要為此支付大量的費用,不過法律規定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支付,但是許多人並不知道聊城工傷鑑定委員會是否可以進行工傷鑑定?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聊城工傷鑑定委員會是否可以進行工傷鑑定?

是可以的。

傷殘鑑定在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安排鑑定時間和地點,一般在市政服務中心是否服務窗口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衞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衞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衞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流程

申報材料:

1、個人申請或事情經過;

2、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書》一份並提供受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的原始病歷(或出院小結)和初次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檢查報告單的原件及複印件,所有證明要加蓋醫療機構的病情證明專用章;

5、兩名以上目擊者的書面證明材料,證明須詳細寫明證人的基本情況(含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繫方法、工作單位及與受傷人的關係)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等,簽名並按手印,附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受傷職工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7、提交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8、受到其他傷害的應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正式證明文書原件及複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賠償調解書及居住證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9、社會保險保障號。

10、《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

法律依據:

1、《社會保險法》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第二十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工傷認定辦法》(人社部令第8號)第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

4、《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57號)第十三條:受傷職工所在單位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5、《襄樊市工傷保險實施細則》(襄樊政發24號)第三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

小編必須告訴大家的是,是可以的。其次,小編還想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想要進行工傷認定的是需要事前進行申請的,也就是向工傷鑑定委員會申請,然後工傷鑑定委員會會根據相關事項安排時間以及進行鑑定的地點等,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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