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有幾級什麼是一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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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共分為九極,一級工傷是最嚴重的情況,勞動者不僅喪失了勞動能力,還必須長期藉助特殊醫療器械,生活無法自理。

工傷有幾級什麼是一級工傷

(一)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二)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並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cm2;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三)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精神病性症狀表現為危險或衝動行為者;

2.面部重度毀容;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4.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或半徑≤10°.;

5.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24%(或半徑≤15°.;

6.同側上、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7.一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cm2;

8.一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cm

(四)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1.中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癲癇重度;

4.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70%;

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32%(或半徑≤20°.;

6.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1;

7.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或半徑≤20°.;

8.雙耳聽力損失≥91dBHL;

(五)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完全運動性失語;

2.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

3.腦脊液瘻,不能修補;

4.面部輕度毀容;

5.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40%(或半徑≤25°.;

6.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2;

7.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等於0.1;

8.雙眼視野≤40%(或半徑≤25°.;

9.一側眼球摘除者;

(六)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輕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3.癲癇中度;

4.不完全性失語;

5.一側完全性面癱;

6.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7.全顏面植皮術後或全身癱痕面積達60%~69%;

8.撕脱傷後頭皮、眉毛完全缺損者;

9.甲狀腺功能中度損害;

(七)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

2.第Ⅲ、Ⅳ對腦神經麻、痺;

3.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4.電燒傷-骨切除>3cm2,並行硬腦膜植皮術者;

5.頸頦粘連,影響頸部活動者;

6.全身瘢痕面積50%-59%;

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8;

8.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9.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0.4;

10.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八)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邊緣智能;

2.精神病性症狀有人格改變者;

3.-骨外露;

4.面部燒傷廣泛植皮術後;

5.鼻或面頰部有>8cm2或3處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側或雙側眼瞼有明顯缺損或瞼外翻;

7.全身瘢痕面積40%~49%;

8.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5;

9.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4;

10.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九)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癲癇輕度;

2.-骨缺損≥25cm2,無功能障礙;

3.腦葉切除術後無功能障礙者;

4.第Ⅴ對腦神經眼支及第Ⅵ對腦神經麻、痺;

5.髮際邊緣瘢痕性禿髮或其他部位禿髮,需戴假髮者;

6.鼻或面頰部有明顯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

7.頸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積30%~39%;

9.鼻再造術後;

10.瞼外翻、脣外翻植皮術後;

工傷評定是獲得工傷賠償的重要步驟。因此,發生工傷事故後要及時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進行工傷鑑定,獲得有資質的醫院出具的工傷評定報告,及時向單位申請足額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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