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調解農民工工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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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調解農民工工傷糾紛?

一、怎麼調解農民工工傷糾紛

1、調解的步驟包括調查核實、召開調解會議、聽取陳述、公正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的,應做好記錄。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調解不成。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後,應徵詢對方當事人意見,對方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應做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請的決定,對不受理的,應向申請人説明理由。工傷爭議調解部門如下: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二、工傷糾紛解決辦法是什麼?

1、申請行政複議。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2、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在經過行政複議後,對行政複議還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可見,就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其實無論是何種類型的勞動者,只要是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在工作期間內因為工作的原因使自己的人身受到傷害的,就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是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工傷賠償的糾紛,那麼可以選擇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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