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級別賠償金額的標準如何劃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一、工傷級別賠償金額的標準如何劃分?

工傷級別賠償金額的標準如何劃分?

1.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4.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二、申請工傷賠償的流程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勞動者最不希望上班的時候發生工傷,如果不幸發生了工傷,用人單位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工傷的賠付標準根據等級的不同亦是不一樣的。從一級到十級工傷,賠付標準依次減輕。除了一級到十級工傷有賠付標準之外,若工傷沒有達到傷殘等級其實也是有相應賠償標準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