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更改申請書需要幾份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工傷認定更改申請書需要幾份

工傷認定更改申請書需要幾份

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後,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後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你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書》一般有正本三份,一份交給工傷職工本人,一份交給用人單位,一份勞動部門存檔。

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如何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係資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媒體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工傷認定的申請書的更改需要有關的當事人按照實際的規定進行合理的處置,但是問題的關鍵就是自己的維權方式需要遵循國家的有關規定,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着較大的利益支持點,因此有關的當事人需要合理的進行劃分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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