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工傷認定等級哪級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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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工傷認定等級哪級嚴重?

一、勞動局工傷認定等級哪級嚴重?

工傷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以下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級工傷或職業病;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極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二、申請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申報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複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後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鑑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並複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並複印件,審核原件保留複印件。

三、工傷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綜上所述,職工在單位受傷,會有一個工傷認定的程序,經過認定屬於工傷範疇的,等職工傷情穩定後做進一步的鑑定。目前我國工傷鑑定標準分為十個級別,其中一級工傷是最嚴重的,這種情況下職工基本失去勞動能力。單位要支付一筆傷殘補助金,由此解除合同的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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