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集體土地能建廠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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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集體土地能建廠房嗎?

一、法律規定集體土地能建廠房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佈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並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才可以用集體土地建設廠房的,不是任何企業都可以用集體土地建設廠房的。

二、用集體土地建廠房的後果是啥?

1.非法佔地建廠房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廠房,需要使用集體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集體土地。建設佔用土地,涉及集體土地建設為廠房,應當辦理集體土地轉用審批手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7條“沒有經過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集體土地來建廠房,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集體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集體土地,對違反集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集體土地地建成為廠房。

3.自建廠房在非法佔用的集體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集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集體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集體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關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建廠房人的刑事責任”的規定

總而言之,集體土地一定情況下是能夠建廠房,但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規定進行建設。

相關法律: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個人可以因興辦鄉鎮企業申請用地用於建設廠房等建(構)築物,但所選地必須符合有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城鎮總體規劃,擬建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和當地產業政策。

2、申請用地必須在國土部門辦理農用地轉用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必須在規劃部門辦理選址、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帶項目申請用地還須到發改部門辦理立項相關手續,到環保部門辦理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

3、第一你要辦理工廠的相關手續(如果是新開的),搬遷的就得辦理搬遷手續;第二你要拿工廠的相關手續到土地管理局去辦理相關手續;第三,在此同時你要到環保局地相關部門去辦理證件,因為現在開廠房很不容易。農村集體土地轉讓、初始、變更、抵押登記是受理;區國土資源局審核;區人民政府審批。

申報材料是轉讓(辦理《入市交易通知書》)用地單位申請;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身份證及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及複印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涉及法院判決的土地使用權和破產的,提交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涉及房屋轉讓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及複印件及房屋轉讓協議;轉讓合同(協議轉讓);宗地圖。其他。承諾時限5—20個工作日收費標準。

綜合上面所説的,建廠房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進行建設,而且還必須要取得土地的權利,這樣才算是合法的,合理的,而且在建廠房的時候也是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件,才能更好的進行後面的事情,從而得到自己該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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