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違法建築被強拆能否要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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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體土地上違法建築被強拆能否要求國家賠償

集體土地上違法建築被強拆能否要求國家賠償?

違反法律程序對違法建築強制拆除時,造成公民財產損失的,公民有權主張國家賠償。違章建築被強拆,根據現行司法實踐是可以獲得部分賠償的,賠償的部分包括可回收利用建築材料的成本以及因為強拆而造成的損失。並且對於強拆之後,可以要求國家支付拆遷補助費以及以及一定數額的臨時安置費。

二、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的程序

強制拆遷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搬遷義務的而責成有關部門強制被拆遷人履行搬遷義務,將被拆遷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屬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強制行為。司法強制拆遷由城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向法院申請,經審查後,由法院按民事訴訟程序實施強制拆遷。

1、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書面的執行申請,同時,交付執行根據,即行政裁決書及有關材料。

2、法院收到強制執行申請等材料後,要從申請程序、事實和法律等幾個方面進行審查。對執行申請合法、材料齊備的,立案並及時執行。

3、對立案執行的,法院要向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發出通知書,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則將強制拆遷。

4、法院應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拆遷管理部門。

三、違法建築的範圍

違法建築包括:

1、佔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2、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

5、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

6、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7、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

8、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集體土地上的違法建築強制拆遷之後,留下來的建築材料是歸房屋所有人所有的,並且強拆對於合法建築造成一定損失的,國家也會依法進行賠償。拆遷之後也可以要求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助費以及安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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