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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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網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電網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協商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合同糾紛當事人在自願友好的基礎上,互相溝通、互相諒解,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

合同糾紛時,當事人應首先考慮通過協商和解解決糾紛,因為和解解決糾紛有如下優點:簡便易行,能經濟、及時地解決糾紛;有利於維護合同雙方的合作關係,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於和解協議的執行。

2、調解

調解,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發生爭議,經過和解後,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時,在經濟合同管理機關或有關機關、團體等的主持下,通過對當事人進行説服教育。促使雙方互相作出適當的讓步,平息爭端。自願達成協議,以求解決經濟合同糾紛的方法。

3、仲裁

仲裁、亦稱“公斷”,是當事人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者作出裁決,並負有自動履行義務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式。這種爭議解決方式必須是自願的,因此必須有仲裁協議。如果當事人之間有仲裁協議,爭議發生後又無法通過和解和調解解決,則應及時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審理雙方之間發生的合同爭議,作出有國家強制保證實現其合法權益、從而解決糾紛的審判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未約定仲裁協議,則只能以訴訟作為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

二、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質量標準。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6、標準規範。

7、總(分)包合同。總分包合同應供勞務分包人查閲,但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勞務分包人要求可得到複印件。

8、圖紙,工程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9、項目經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勞務分包人都要委派駐工地現場履行合同的項目經理。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2、安全施工與檢查。本範本約定的安全責任是過錯責任。

13、安全防護。這款指特定施工條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環境中工作,所採取的防護措施及費用,該費用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負責提供。

14、事故處理。規定發生重大事項的處理程序及責任認定。

15、保險。指雙方約定,施工現場內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員,設備、材料等由項目承包人自費辦理投保工作。勞務分包方的人員及自帶設備(少量的、輔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設備供應,本條款體現着勞務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徵。工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勞務分包人根據圖紙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勞務報酬:有三種計價方法:(1)固定勞務報酬;(2)約定不同工程勞務的計時單價,根據確認的工程量計算;(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在訂合同時任選其一。還可以約定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調整的條件。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採取固定勞務報酬的,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根據工時或工作成果計算單價的,工程承包人應定時對勞務分包人的工時及工作成果及時進行確認。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1、施工變更。

22、施工驗收。

23、施工配合。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5、違約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分包合同只要簽訂好之後就需要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只要因合同而產生糾紛那麼就需要雙方協商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就可以多方面的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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