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傷認定程序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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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傷認定程序多久時間

一、工傷認定程序多久時間?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二、工傷認定流程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説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予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收件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區人社局應當場或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關聯性技術鑑定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三、工傷認定所需材料

1、工傷事故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傷部位、事發經過、事故原因,調查人員。

2、《工傷認定申請表》,在封面貼相片。

3、受傷者的身份證複印件、並由單位註明已與原件核對一致。

4、勞動合同文書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5、送醫院搶救的首診病歷原件及醫院診斷證明書;死亡原因證明。

6、受傷時在場工友的證明及其身份證複印件,並由單位註明已與原件核對一致。

7、死亡證和火化證明或火葬收費發票和户口註銷複印件、殮葬證 。

8、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用人單位註冊登記資料。

因為工傷認定機構需要結合勞資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作出權威的判斷,而且,工作人員也是根據工傷認定申請材料遞交的時間的先後順序來審核的,但是,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的話不會超過60天,而且最後的工傷認定書也不是隻送到公司,勞資雙方都會收到工傷認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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