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工傷 - 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怎樣申請工傷 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勞動者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導致人身受到了損害的話,此時很有可能屬於工傷,不過實踐中還需要作出專門的認定才行。也就意味着此時所在的單位或者受傷勞動者個人需要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那如今該怎樣申請工傷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根據國家頒佈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負傷、致殘、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者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職工因犯罪或違法、自殺或自殘、鬥毆、酗酒、蓄意違章等情形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二、怎樣申請工傷

工傷事故發生後,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職業病確認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提出工傷報告,工傷受害人或者其家屬及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可以直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後,責令企業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者其家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工傷職工或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職工提出申請。

勞動行政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進行調查取證,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0日。認定工傷的資料主要有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的工傷診斷書、企業工傷報告等。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後,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間治癒或者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時,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可以向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和護理依賴程度等級鑑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家制定的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鑑定。

結合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用人單位、受傷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其實都是有權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而説到怎樣申請工傷的問題上,則因為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不同,自然此時涉及到的相關材料、程序要求也是存在一定的差異。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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