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工資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事假工資怎麼計算

事假工資怎麼計算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是,一個月是以21.75天作為勞動者平均每個月出勤的天數,那麼請事假應該扣除的工資應該為:

勞動者本人的月薪÷21.75×事假的天數=應該扣除的事假的工資

除了以平均每個月出勤的天數21.75天來計算以外,以這個月實際應該出勤的天數來計算工資的方法法律也是認可的。就比如説,11月份的工作日(指的是週一到週五)一共是20天的工作日。

所謂事假,指的就是員工因為自己的私事而無法進行正常的上班工作,所以需要向工作單位請假。事假與病假不同的是,病假病假顧名思義就是因為生病了所以才要請假的,所以員工在生病了一户需要長時間醫治的話,那麼這個是可以向單位申請治療期的,在治療的期間這個是帶薪治療的。

但是,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及其它各個地區的其它相關的法律規定,規定明確的説明了員工請事假的話,用人的單位是可以不支付員工工資的。

如果是兼職員工的,工資是日結或者是按小時計算薪資的話,請病假的工資是很好計算的,哪天沒有來哪天就沒有工資領。但是呢,大部分的勞動者都是按月結算工資的,碰到事情需要請假的話,就意味着要計算扣除請事假的工資

我們每個人在工作當中難免都會遇到這樣或者是那樣的是而需要請假的,那麼,大家要注意的是單位裏面對於請事假扣工資的制度是不是合理合法的,畢竟務工者都是付出了自己的辛苦的,既然工作了一天那麼就應該得了一天的工資,這是務工者應得的,我國法律是保護這個事情的。所以,有事請事假扣工資的話,也不應該是帶有懲罰意味的,是要遵從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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