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五一節放假安排2021年國務院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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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各國和民族擁有自己的歷史文化和風俗傳統,我國根據各族人民的風俗習慣和紀念要求規定了統一休息或慶祝的時間,即為國家法定假日,那麼國家法定假日都有哪些?

對於五一節放假安排2021年國務院是怎麼規定的?

一、 對於五一節放假安排國務院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我國法定假日的時間安排,其中針對五一節放假安排國務院是這樣規定的: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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