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喪假的規定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我國關於喪假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般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之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喪假,然後回家料理家人的後事。而對於喪假,我國法律中也是有相關的規定的。那我國關於喪假的規定是怎樣的呢?此時一般給予的喪假期限又是幾天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我國關於喪假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由此可知,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勞動者申請喪假時,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憑親屬的死亡醫學證明書請喪假,正規的死亡證明是醫院開的,並蓋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專用章,一共三聯,一聯是《死亡醫學證明》一聯是《亡者火化證明》一聯是《亡者註銷户口證明》,三聯俱全就是真的,還有就是看有沒有診斷醫生簽字,醫院蓋章。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企業有違法嫌疑,如果扣除了基本工資則違法,如果扣除的是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則不一定違法。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員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假期的工資。

二、假期工資如何計算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員工在向單位請喪假的時候,按照國家關於喪假的規定,此時給予的假期一般是1-3天,而要是員工想要多請幾天假的話,其實也是可以的,不過超過法定喪假期限的就只能按照事假進行處理了。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