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嗎
一、養老保險沒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嗎
勞動合同不解除養老保險的辦理會無法進行,因為辦理社保的轉移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因為辦理社保的轉移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辦理保險轉移只能轉移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統籌部分不轉移,所需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養老保險手冊
4.身份證複印件
5.保險轉移單
6.繳費憑證
如果找到新單位,還需要勞動合同。拿着以上材料去社保局即可辦理。
社 會 保 險 辦 理 流 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準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税地(非納税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税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税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覆。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複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户口或者暫住證複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複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表格填報説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税號”:税務登記證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繫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繫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係”: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係,對照表下方“説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户銀行”:須填報開户銀行清算行號。
綜上所述,員工在職的時候會購買一些保險,為了在退休以後能夠得到相應的保障,養老保險是很多人的選擇之一,但是養老保險的辦理需要自己準備相關的資料,而如果勞動合同沒有解除的,那麼是不能辦理養老保險的,這一點需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