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8.15K

一、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中的簽證機構是第三方監督機構。一般情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是一式三份,分別蓋上公司的章,本人簽字,另一個就是簽證機構的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並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所以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涉及到第三方的簽證機構,那麼就必須要將勞動合同你做三份,一份給勞動者自己保管,一份用人單位留存,還有一份留存在簽證機關。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看清楚勞動合同中的條款以及違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