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的實質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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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的實質是什麼意思?

對於勞動關係,我們通常理解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成為其成員,然後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一種關係。實際中,我們大多數人都是作為勞動者的身份,而與用人單位建立起的一種勞動關係。對此,為了讓大家瞭解的更深入一些,小編將為大家介紹,勞動關係的實質是什麼意思

勞動關係的實質是什麼意思

一、勞動是一種結合關係

因為從勞動關係的主體上説,當事人一方固定為勞動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稱為勞動者;另一方固定為生產資料所有者和勞動力使用者,稱用人單位(或僱主)。勞動關係的本質是強調勞動者將其所有的勞動力與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相結合。這種結合關係從用人單位的角度觀察就是對勞動力的使用,將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力作為一種生產要素納入其生產過程。在勞動關係中,勞動力始終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而存在,而非產品。這是勞動關係區別於勞務關係的本質特徵,後者勞動者所有的勞動力往往是作為一種勞務產品而輸出,體現的是一種買賣關係或者加工承攬關係等。

二、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係

勞動關係一旦形成,勞動關係的一方——勞動者,要成為另一方——所在用人單位的成員。所以,雖然雙方的勞動關係是建立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勞動關係建立後,雙方在職責上則具有了從屬關係。用人單位作為勞動力使用者,要安排勞動者在組織內和生產資料結合;而勞動者則要通過運用自身的勞動能力,完成用人單位交給的各項生產任務,並遵守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這種從屬性的勞動組織關係具有很強的隸屬性質,即成為一種隸屬主體間的指揮和服從為特徵的管理關係。而勞務關係的當事人雙方則是無組織從屬性。

三、勞動關係是人身關係

由於勞動力的存在和支出與勞動者人身不可須臾分離,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力,實際上就是勞動者將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內交給用人單位,因而勞動關係就其本質意義上説是一種人身關係。但是,由於勞動者是以讓渡勞動力使用權來換取生活資料,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等物質待遇。就此意義而言,勞動關係同時又是一種以勞動力交易為內容的財產關係。

四、勞動合同無效的問題

勞動合同的整體無效將導致勞動關係無所依附,從而進一步導致勞動關係的不復存在。勞動合同的部分無效不影響勞動關係的實質性存續。有人認為勞動合同整體無效後,勞動關係依然可以存在並且相伴隨的各類勞動保險依然有效。

此種觀點在理論和實踐中都很難自圓其説。實際上法律通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調整勞動關係,如果勞動合同已不存在,勞動關係的存在也就毫無意義。

《勞動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我們可以從文中介紹的四個方面內容來了解。既然是勞動關係,不可能脱離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任意一方而單獨存在,所以兩者是一種結合關係。而且勞動關係一旦形成,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因此,這就需要雙方都依據法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建立勞動組織關係。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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