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違約金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一、勞務合同違約金規定是什麼?

勞務合同違約金規定是什麼?

除非符合法定的情形,否則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並且約定了服務期,才可以約定違約金。

2.不符合法定情形,是不允許用人單位索要違約金的,如果約定違約金,法律和法院也是不支持的。

二、一般提前解約的勞務合同違約金多少?

如果用人單位解約,如果滿半年,賠償金要按照半個月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

1.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3.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三、公司違約提前解除勞務合同怎麼辦?

可以索要雙倍的經濟補償。

1.勞動者如果沒有過錯,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該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

2.雙方協商的可以解除合同,補償金按一年一個月支付。

四、曠工離職工資怎麼算應該?

只結算工資就可以了。

1.員工無故曠工超過15天,企業是可以直接開除的,這樣的情況,企業可以不用賠付其經濟補償金,只要將其本月上班時間的工資結算給他即可。

2.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要求曠工扣除獎金的,只要規章制度是集團同意的並進行了公示,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規章制度按比例來扣除其本月獎金。如果規章制度沒有要求,企業是沒有資格扣工資的。

如果説用人單位提前解約了滿半年的情況下,賠償金就要按照半個月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買一年的情況下就要按照一個月的標準來進行支付。公司違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雙倍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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