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年合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年合理嗎?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年合理嗎?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年是合理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

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最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如果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無需確定終止時間。

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會對勞動合同規定一個固定的合同期限,這個期限可長可短,根據實際情況和雙方的意見為準即可,因此固定合同期限為五年是完全合理的。如果在固定合同期限到期的,可以選擇續簽或者自動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係,屆時雙方提前進行商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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