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幾年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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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幾年是合法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籤幾年是合法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二、勞動合同按期限如何分類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長期合同,如果不發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要承擔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法律責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辭職嗎

勞動者只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並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後離職。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説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相關法律依據: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問題,我國法律沒有強制性的、明確具體的規定,同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長期限,我國法律中也沒有做出規定,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

大多數時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是屬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在勞動合同中,就具體的期限作出了明確約定的。而對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不管是最短期限還是最長期限,嚴格來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其實對此都是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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