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歲勞動合同簽訂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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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與未成年工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但文藝和體育單位經有關機關批准的除外。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受法律特殊保護,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招收未成年工的,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滿一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勞動法》
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十八條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
第六十四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很多的就業人員當中,有一部分是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對於這類人羣來説,未滿18歲是可以籤勞動合同的,通過本文的介紹,如果用人單位在合法的情況下使用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應該根據相關的法律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應該清楚這些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