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歲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直接不幹可以嗎?
一、未滿18歲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直接不幹可以嗎?
未滿18歲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直接不幹是可以的。年滿16週歲後,可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受法律特殊保護,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包括哪些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國對於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明確規定了不允許任何企業與其構成僱傭關係,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屬於不生效的合同,但是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可以與單位構成僱傭關係,需要按照相關的流程執行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