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法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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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法注意事項有哪些?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法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勞動合同書時需要注意: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必須要有雙方當事人,合同為一式兩份;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遇有以下的合同建議不要簽署:生死合同:在有危險性因素較高的行業,用人單位往往在合同中寫上一些逃避責任的條款,典型的如: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等等。

二、勞動合同必須和公司簽署嗎

勞動合同必須和公司簽署。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工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若用工滿一年,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則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不籤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要賠償: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上所述,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約定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自用工之日起,公司就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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