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珠海辦居住證要勞動合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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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在珠海辦居住證要勞動合同麼?
不一定。具體情況如下。
辦理居住證的這四個條件分別是: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人員;
已購買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
符合居住地落户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户口遷移手續的。
如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就不能辦理居住證。
要辦理居住證,需要居住半年以上,要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住所,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辦理居住證。
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居住證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居住地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或派出所登記填表;
申領人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工作人員審核材料,錄入基本信息;申領人領取領證回執用二代證閲讀器採集申領人照片,受理辦證申請;
按預約時間或之後在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在現代社會,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還會考慮到大量的外來員工,如果在當地,進行生活的話,那麼是需要辦理的居住證的,居住證和勞動合同是有一定關係,如果説要半年居住證,並不完全依靠勞動合同這一個條件,如果説用人單位,確實和勞動者本人建立了勞動關係,那麼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