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合同適用勞動法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2W

一、僱傭合同適用勞動法麼?

僱傭合同適用勞動法麼?

僱傭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實現勞動過程而發生的一方有償提供勞動力,由另一方用於同其生產資料相結合的社會關係。僱傭關係則是指受僱人與僱傭人約定,由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勞務,僱傭人支付報酬而發生的社會關係。

二、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1、主體不同。這是勞動合同和僱傭合同產生差別的根本原因。在這兩類合同中,提供勞動的一方(受僱人,也可以稱為勞動者)都是自然人,在這一點上,兩者沒有差異。僱傭合同,法律對合同主體沒有特別限制,自然人、法人、合夥都可以作為僱傭人;《勞動法》第2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僱傭人,即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

2、形式不同。法律對僱傭合同的形式沒有要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我國的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是要式合同。

3、二者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作為一種民事合同,以意思自治為基本原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條件的約定上有較大的自由。國家經常以強行法的形式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干預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當事人的約定不能超出法律的規定。當然,勞動法的規定主要是半強行性規定,所謂半強行性規定,就是國家規定了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條件可以高於國家規定的標準,但是不能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 ,例如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也就是可以做出一些更有利於勞動者的約定。

4、解決爭議的方式不同。僱傭合同作為一種民事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僱傭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應向雙方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訴,必須先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能就是否仲裁和對仲裁機構進行選擇。

5、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是一類特別的僱傭合同,《勞動法》有特別規定的,應當適用《勞動法》的規定,《勞動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民法》的規定。

僱傭合同在我們國家它主要指的就是受到僱傭的人員和僱主之間的一些方面的規定,當然了,在我們國家它是可以適用於《勞動合同法》當中的一些具體的規定的,當然在進行解決的時候,它和勞動合同關係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