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工作年限也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算,只要建立的勞動關係,不論是否簽訂的勞動合同,都受到同等的保護。

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怎麼計算

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時,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工作年限也是從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算。

在上述説明中,從建立勞動關係其第一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這裏值得一説的是,用人單位願意簽訂而勞動者拒絕的,則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而在12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第十三個月視為按前十二個月的約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就不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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