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辦理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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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辦理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一、東莞辦理居住證明的規定是什麼?

1、辦理人到居住證受理點填表及提交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照片,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居住證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執;

3、制證部門製作居住證;

4、辦理人憑受理回執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居住證一般15-30天可以領取)。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東莞居住證明的流程

填表3份:

(1)《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及隨行兒童等信息,若是代辦,則要填寫下欄的代辦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新莞人信息採集表》: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業務信息、居住信息、就業信息、計生信息、衞生信息、子女信息、關係人信息等欄目;

(3)根據申領人不同的居住情況,填寫不同的表格。在出租屋居住的申領人,要填寫《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內容包括房屋情況、屋主或單位負責人情況、託管人情況、出租人情況等信息欄;而在東莞買房、或者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申領人,則不用填寫這份表。

1、信息錄入之後,並不能馬上拿到居住證,但在兩天之內可以領到一張“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憑此憑證可以代替居住證辦理其他業務;

2、條例規定10個工作日內可以領到居住證,但目前東莞只有3台居住證印證機,不能滿足需求,所以請繼續耐心等待吧。領導發話了,説盡量年中搞定一大半,到年底全部都搞定。

3 、推居辦已開通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商務簽註、機動車輛入户等原需使用暫住證的新莞人實行特事特辦原則,優先辦理居住證。

4、如果在東莞同一個地方就業或做生意,很穩定,六個月都沒有變化過,那麼憑就業、經商等證明材料,這樣您就能擁有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如果您是經常跳槽或者被炒魷魚的話,那就只能拿有效期為半年的證了。

累計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讀公校;滿七年,就可以申請東莞户口。這是一場持久戰,請留意別千萬中途泄氣。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此時為了對人員實行管理,對於市內人員實行户口簿的辦理,對於市外的流動人口實行居住證的辦理。對於東莞的人員,辦理居住證則應該參照以上的流程去相應的辦證中心辦理,只要提供以上資料,去相應的地方,那麼將很快的辦理好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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