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訂了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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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要守法,合規開展各項業務,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比較多,其中公司法應該是最重要的一部。近年來,社會經濟發展很快,針對之前公司法中不適用的條款,立法機關也適當進行了修訂,對公司法的內容進一步完善。那麼,最新公司法修訂了哪些內容?下面請看本文是怎麼説的。

公司法修訂了哪些內容?

一、最新公司法修訂了哪些內容?

1、公司設立“門檻”降低

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設立的最低註冊資本數額,放寬了股東出資方式的限制,允許出資的分期繳納。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並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2、取消對公司轉投資的限制

新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新公司法同時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3、明確公司可以為股東提供擔保

新公司法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完善股東瞭解公司有關事務的措施和辦法

新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説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閲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閲,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説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閲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閲。

二、公司註冊的手續是怎樣的?

1、編寫“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2、刻法人私章。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繫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紅色章)。

4、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户:

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徵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户,你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户。開立好公司帳户後,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户中存入相應的錢。

銀行會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徵函上蓋銀行的章。打印當日“對賬單”且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5、辦理驗資報告:

拿着銀行出具的現金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徵函,銀行對賬單,法人身份證及複印件,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複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複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綜上所述,公司法是和公司經營關係最密切的一步法律文件,在最新公司法修訂版本中,明確公司註冊對資金不再有要求,實行認繳制。並且,允許公司對公司股東提供擔保,取消了公司轉投資的比例限制。現在成立公司,工商部門不會對註冊資本進行驗資,極大了降低了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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