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績效執行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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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績效執行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麼?

職員在入職之前,較為看重的是自己的薪資,而瞭解企業單位薪資發放規定,最好的辦法就是熟悉薪資績效執行標準制定的原則,此後,再行決定是否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合同簽署後,職員可以受理工資,同時需要履行既定的義務

一、薪資績效執行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麼?

業績評估的目的不僅是為付給僱員合理的勞動報酬提供依據,更重要的是發揮僱員個人的能力和創造性,達到僱員個人發展目標與企業發展目標的一致。因此,制定切實可行的評估目標是績效工資的基礎,在評估目標確定中,要遵守以下原則:

1)僱員對評估目標一定要接受認可,業績評估目標一定要在上下級之間,主管和僱員之間充分交流的基礎上制定。

2)業績測量手段要可靠、公正和客觀,評估後,要將規劃業績和實際業績的差距及時反映給被評估者,達到及時溝通的目的。

3)對非業績優秀者,要幫助和監督被評估者制訂完善的計劃,根據計劃有針對性的進行培訓,或提供改進的條件,達到鞭策後進的目的。

4)對業績優秀者,不僅要給予外在獎勵(增加收入),還要給予內在獎勵(提供晉升和發展機會),從內外兩方面鼓勵優秀者為企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績效工資制度存在的弊端

1、子、分公司之間薪酬標準和發展不平衡

由於同一崗位因處於不同單位績效工資標準從制定之初就各自為陣,在起點不盡相同的基礎上差距越拉越

績效工資制度 大,每年的增長幅度也有快有慢,這就造成了員工的心理落差和失衡,如果不進行協調和控制,產生不合理的苦樂不均甚至高低懸殊,很可能互相攀比和牽制,相互拆台內鬥、人心失和,極大地影響着公司整體實力的提升與發展。

2、績效評價缺乏科學依據和規範操作

績效管理通過評估員工的績效以及團隊、組織的績效,來制定績效工資標準,並跟蹤、考核、反饋、分析績效差距來實現員工績效的提升,進而改善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

3、績效考核主觀隨意性大、流於形式

其一,績效設計考核標準大而籠統,與工作職能嚴重偏離,考核條款用詞含糊不清,內容大多千篇一律,不同類型部門考核內容差別不大,針對性和應變性不強,標準本身漏洞百出,無法避免會造成考核者判斷的主觀隨意性。

其二,考核方法不合理、考核標準不穩定、考核人員受主觀因素左右、考核水平不高、考核執行不嚴謹,人為操縱成分多,考核結果爭議大,失去了績效考核的公正性與有效性,很難令員工信服,結果使考核流於形式。

4、橫向比較仍然存在績效分配平均主義

橫向來看,無法體現同崗不同績效的差異。崗位職能是由人來執行的,人們的能力有強有弱,同樣的工作也有幹得優劣之分,因而執行崗位職能的水平和效果均存在差距。

是為了使得職員的利益得到保護,同時也是為了激發職員的潛能,標準在制定之後,需要得到僱員的認可之後才能進行實施。職員在發現該標準其實不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的,可以提出異議,或者是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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