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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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社會保障的問題,在參加工作時都會積極主動的要求繳納社保,但也會有一些社保中斷的情況,當再次申請繳納的時候就會要求提供户口簿、單位證明以及勞動合同等相關資料。小編以浙江為例,給大家介紹一下浙江社保補繳的相關規定。

浙江社保補繳需要哪些材料

社保養老只要累計最少繳費滿15年,即可享受社保養老待遇,中間如果有斷交,必須補交。醫保斷繳超過3個月就會清零,不能在續交,需要重新繳費計算繳費年限。

一、浙江社保補繳規定所需材料

(1)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

(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户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

(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補繳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費,還應提供户口簿及複印件。

二、養老保險補繳受理條件

1、新建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領取社保登記證,導致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

2、已參保企業因辦理社保分户/並户、職工社保關係轉移、簽訂勞動合同滯後等原因未及時繳納社保費

三、養老保險補繳實施依據

1、《社會保險法》;

2、《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3、《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規程》;

4、《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

四、養老保險補繳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提交相關補繳證明材料;

2、由社保經辦機構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材料齊全的,由浙江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給予核定、補繳;不齊全的,及時告知需要補全的材料。

以及身份證等證明個人信息的證件去社保局即可辦理。隨着經濟發展的快速,繳納社保會有越來越多的好處,繳的越多,以後養老金拿的也會相應的變多,大家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檔次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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