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與勞動關係的聯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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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與勞動關係的聯繫有哪些

個人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以後,就很快融入到企業的發展中去,參與企業的工作。企業也會給大家相應的報酬,給大家準時發工資。工資與勞動關係是有很大關係的,通常情況下,是需要建立勞動關係才能發放工資的。工資也表明了勞動關係的存在。下面小編將介紹工資與勞動關係的具體聯繫。

一、工資與勞動關係的聯繫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頒佈的《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對“勞動關係成立”的界定做了比較明確的界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在司法實踐中,確認和識別某一關係是否是勞動關係,需要遵循一定實質標準和形式標準。實質標準是認定勞動關係是否存在的核心標準和決定性因素。其主要包括:勞動力由他人使用、勞動組織關係、組織從屬性、人身關係。另一方面,認定勞動關係還可以從形式上進行判斷,但形式標準只是認定勞動關係是否存在的輔助性因素,對於這類特徵的歸納概括,主要是為了方便司法操作。目前,相關法律規定的形式主要有:勞動者資格、僱主資格、書面勞動合同、勞動給付、工資性報酬等。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簡單的説就是建立勞動關係,職工參與到企業中去,企業也為職工的辛勤付出支付工資。支付工資也充分證明了企業和工人之間是存在勞動關係的。兩者之間是互相存在的,不可分割的,也是互相促進的。如果大家對於勞動關係和工資還有疑問,可以諮詢在線律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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