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退超齡員工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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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辭退超齡員工規定是什麼?

勞動法辭退超齡員工規定是什麼?

勞動法辭退超齡員工規定是也是違反我國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定的,因為對於已經超過一定年紀的人員來説的話,他們應當按照退休的手續來進行辦理,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種違法的辭退,往往會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

二、根據現行《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不問解除的事由,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分三種

(1)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e、被勞動教養的。

(2)用人單位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發生下列情況,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根據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當代社會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當中,都明確的對於違法違規辭退勞動者做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這些情形的話,那麼就必須要受到一定的懲罰,代價是表明為進行經濟補償或者是經濟賠償,如果是年齡比較大的按照退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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