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拆遷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項 - 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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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安置需確定好房屋拆遷的補償形式、補償金額、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積、地點、層次、搬遷過渡、過渡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認為的應該簽訂的其他款項。拆遷協議簽訂後需送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並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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