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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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是什麼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技巧有哪些

1、先了解案情,確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即找到被申請人。現在有些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空白合同,一旦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就很難確定用人或用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社保明細、工作牌(證)等來確認被申請人。

2、確定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是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有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管轄。

3、寫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般格式是申請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被申請人的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和地址等具體信息。

4、準備證據,可以把《勞動合同》、工資單、社保明細等書面材料準備好,如果有錄音可以刻成光盤等

5、把《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和相關的證據材料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準備一式三份,交兩份給勞動爭議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勞務派遣,需要一式四份)。

6、勞動爭議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後,會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會通知勞動者。如果受理,會把開庭時間一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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