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補交保險勞動仲裁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企業補交保險勞動仲裁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繫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二)開庭與裁決
1、仲裁庭應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開庭後應宣佈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後當事人陳述並辯論,最後進行裁決。
二、勞動仲裁需要多少錢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三、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後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申請勞動仲裁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是可以實施的行為,但前提也是必須要按勞動法規定的流程來進行申請仲裁,必須要先進行寫申請書,只要訴求與事實理由都寫清楚,那麼仲裁部門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從而依法的進行判決。